备案号:97631-2025
备案日期:2025-02-14
备案月报: 2025年第2号(总第298号)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能源互联网协同运行的原则、技术要求、工业园区能源互联网协同运行支撑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运行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能源互联网以电为中心的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类型的协同运行,其他区域型能源互联网(城市、城镇、城区、住宅小区、建筑群等)的运行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智中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协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科自动化有限公司、重庆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弘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一能电气有限公司、百思科新能源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晓民、刘海涛、朱守真、黄毕尧、苏剑、韦涛、胡春潮、张延旭、李慧娜、陈蕾、王玉琴、刘兰徽、吴坤盛、魏心泉、孙雯雯、宋坤、林晓武、徐玮韡、王慧丽、陈英杰、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