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7627-2025
备案日期:2025-02-14
备案月报: 2025年第2号(总第298号)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发电机组设计、建设、生产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等阶段开展节能工作的基本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不适用于燃气锅炉发电机组和燃气内燃发电机组。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新荣、陈友良、赵玉柱、郝建刚、谢大幸、白云山、李炜、自平洋、樊蓉、朱亚迪、徐婷婷、孙亮、黄彦彰、周海波、王波、安浩东、石永锋、殷小勇、吴寅琛、林诒青、王建苏、曾旻冬、邹月明、张国英、候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