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1767-2023
备案日期:2023-11-23
备案月报: 2023年第11号(总第283号)
本文件规定了直流输电用直流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的使用条件、技术性能、设计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500 kV及以上直流输电系统,接于线与地之间、低压端子永久接地或与频率为30kHz~500kHz的电力线路载波(PLC)设备连接的直流耦合电容器以及直流单相电容分压器。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电力科研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兵、姚成、卢文浩、张晨晨、辛清明、任春阳、莫华明、赵启承、胡泰山、颜红岳、刘刚、林展涛、曲振军、刘浩、汪鹏、黎大健、王铠、史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