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103611-2026
备案日期:2026-01-23
备案月报: 2026年第1号(总第309号)
本文件规定了通信基站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报告内容要求及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通信基站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含基站机房、室外一体化机柜、无机房等场景。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7种温室气体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海悟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祥和云端节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通服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维谛技术有限公司。
于渤、陈东旭、齐曙光、岳宇昂、王梦迪、张瑜、郭云峥、范永聪、王平、刘郑海、王一帆、朱关峰、岑棋、孙昊、张跃军、范俊宁、赖会笛、李善策、沈晓东、章鹏、朱浩林、伍泽涌、曹江萍、陆卫方、焦永华、杨平、曲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