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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2673-2023
发布日期
2023-10-11
实施日期
2024-04-11
制修订
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
F2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805-2023

备案日期:2023-11-23

备案月报: 2023年第11号(总第283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复核性试验(以下简称复核性试验)的总体要求、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要求、试验方法、试验判定等。 本文件适用于已完成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涉网试验的火电(燃煤、燃气、燃油)、核电、水电(含抽水蓄能)、光热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类电源,其他类型电源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东北分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钰、张剑云、卢盛阳、韩子娇、冷喜武、何凤军、李文锋、刘明松、肖洋、马世俊、那广宇、戈阳阳、张俊峰、李明、熊鸿韬、许天宁、姚远、梁浩、刘志力、闫振宏、张延鹏、王克非、王同、谢晓頔、魏平、张武洋、孙冉、邵毅、摆世彬、付尧、杨东升、岳涵、张慕婕、于永良、谢惠藩、黄琢、艾东平、贺铮、戴申华、郝文波、黄康、赵宏炎、田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