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8568-2025
备案日期:2025-03-07
备案月报: 2025年第3号(总第299号)
1.0.1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防、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制定本导则。 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 1.0.3水电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响应。 1.0.4水电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等先进技术。 1.0.5水电水利工程突发事件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主编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奔子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姚福海 廖 勇 王文学 张建华 吴高见 尹显俊 赵云飞 徐 军 孙林智 金连才 熊 亮 吴双江 王贤光 李秋石 吴 楠 胡艺川 尹 律 高庆丛 张 旭 梁 勇 樊 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梅锦煜 汪 毅 张利荣 吴新琪 郑桂斌 贾富生 孙来成 周厚贵 楚跃先 钱文勋 李志刚 王鹏禹 张文山 朱明星 李虎章 吕芝林 余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