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8144-2025
备案日期:2025-03-06
备案月报: 2025年第3号(总第299号)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系统中预处理系统、厌氧系统、硝化反硝化系统、膜生物反应器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浓缩液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臭气系统、沼气系统、构筑物及通用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要求和安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垃圾发电厂渗沥液系统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检修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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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云、吴小清、喻本宏、何春蕾、彭湘、雷东、杨川、张栩聪、师楠、徐宏阳、杨智恒、余明锐、彭绪亚、李蕾、王小铭、李水江、罗文涛、刘昌凤、高延明、骆建明、吴忠勇、于钟元、王黎、陈新芳、黄开坚、段贵平、蔡先明、魏文瑞、吕天星、张宝珍、文昊深、王琪、黄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