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8149-2025
备案日期:2025-03-06
备案月报: 2025年第3号(总第299号)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企业现场管理对标工作评价的原则与依据、条件与要求、程序、内容及方法,给出了电力企业现场管理对标工作的改进依据、内容与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企业现场管理对标工作第三方评价和企业现场管理的改进,企业自我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的起草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南供电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徐凡、张金德、庞震、殷伍平、丁鹏、刘矞、汪杭明、王凯、李晶、赵宏娟、尹律、雷兵、郭妍、杨亮、李亚春、彭玮麟、沈晓东、胥晶、闫隆斌、范家铭、卢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