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0899-2023
备案日期:2023-11-01
备案月报: 2023年第11号(总第283号)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行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分级的基本要求、分级依据、分级方法、分级结果和分级管理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行业中火力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分级,其他电力企业参照执行。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丽、巩泉泉、沈雅利、杨晓东、宣逸群、李华亮、闫炎、翟永昌、汪美顺、张永、孙成勋、朱宝余、谢连科、徐禄文、马萍、王洪河、王美玲、王栎程、祃红燕、李红彦、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