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89510-2023
备案日期:2023-05-18
备案月报: 2023年第5号(总第277号)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取样体积为 300 ml 时,在全扫描(Scan)模式下,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2 μg/m3~2.0 μg/m3, 测定下限为 0.8 μg/m3~8.0 μg/m3;在选择离子监测(SIM)模式下,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1 μg/m3~0.2 μg/m3,测定下限为 0.4 μg/m3~0.8。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