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7639-2025
备案日期:2025-02-14
备案月报: 2025年第2号(总第298号)
本文件规定了电网企业运营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工作流程、核算边界、排放源确定、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网企业运营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电网企业生产其他产品或从事其他业务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应参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进行核算;其他从事电网运营业务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莹、冯凯、李颖毅、张全、商全鸿、刘道新、江木、马云高、路畅、武泽辰、陈伟波、刘年、瞿子涵、马莉、张晓萱、李丽、李乐丰、刘超、王放、蔡萱、罗理鉴、姜雨泽、鲁刚、徐沈智、王珏、李树德、李海周、王一凡、郭伯山、丛鹏伟、杨素、范圣平、迟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