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97580-2025
备案日期:2025-02-14
备案月报: 2025年第2号(总第298号)
本文件规定了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50 Hz)和交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的电力作业用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货检验和预防性试验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运行及检修等所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货检验和预防性试验。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南供电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柯定芳、黄苏、何成彬、潜力群、林世溪、王灿灿、叶成、连云飞、何平、许江铃、王文龙、孙巍、周晨、孔繁荣、苏军峰、谢泽泾、袁展图、陈宣林、朱宝昌、张宋、张宇雄、曾少华、林琳、王嘉晶、余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