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74574-2020
备案月报: 2020年第8号(总第244号)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毛发、血液中苯丙A、甲基苯丙A、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A和3,4-亚甲二氧基苯丙A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苯丙A、甲基苯丙A、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A和3,4-亚甲二氧基苯丙A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朱军、刘耀、于忠山、常靖、宋歌、张玉荣、汪蓉、王瑞花